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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陵小学(仙林湖校区)图书进校园 销售行为管控规定

浏览数量:295     作者:南京市金陵小学仙林湖校区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9-16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日前印发的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加强我校课外阅读书籍的管理,现制定《迈皋桥小学图书进校园销售行为管控规定》。

根据我国《义务教育法》规定中“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”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严禁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》,制定金陵小学(仙林湖校区)图书进校园销售行为管控规定如下:

一、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入校园。

二、禁止进校园推销书籍的行为。因为童书也是商品,所以推销童书的商业行为也是违法行为。

三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、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。

四、作家进校园,要坚持公益性原则,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。

五、学校目前不允许校园书店经营。



金陵小学(仙林湖校区)

2020.9.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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