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数量:69 作者:李昳 发布时间: 2020-03-30 来源:本站
3月30日,是第25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,也正值学生返校复课前的准备阶段,栖霞区检察院为大家特别定制了“开学前第一课”。金陵小学(仙林湖校区)积极响应号召,组织全校学生和家长观看了相应课程。
现在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在此期间,出现了一大批逆行者的身影——最美的医护人员、誓死不退的军人、坚守一线的公安干警……但同时,在这样的特殊时期,仍有五花八门的新闻闯入我们的视界。
于是在这一节特殊的课堂中,吴丹检察官用梁某和赵某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“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”“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”,告诉同学们拒绝测量体温、隐瞒健康状况、发布虚假信息等都可能会触犯到法律,扰乱社会秩序。
疫情期间,我们大部分人都宅在家里,于是我们网购、打游戏、上网课、看直播,网络成了我们和外界沟通的重要媒介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有不法分子就妄图利用网络来获取不正当利益。吴检察官于是向同学们讲述了王某实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例,用以提醒同学们要提高防范意识,不要因网络购物而上当受骗。接着,吴检察官又用一个“真假班主任”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一起与教育相关的网络诈骗案件,提醒家长和学生们要提醒各种转账要求,重视财务安全。
课程的最后,吴检察官还通过分享一些传染病防控知识,号召大家一起采取合理、有效的防控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。
听了这节课,我们的同学和家长都有什么感受呢?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一(5)班冯煜棠:学习完栖霞区检察院的《复学前的第一节课》,回顾着课程里的案例和法规感触颇深,我们应该转变思想,转换观念,振奋精神,坚守住疫情防范的基本线,顺利渡过这一个特殊时期。
一(13)班孙琪涵:作为一名小学生,听了检察官的演讲,我想到了在疫情期间,我们小朋友要遵守老师和爸爸妈妈的要求,自觉在家生活和学习,做到少出门、戴口罩、勤洗手,在上网课的时候,因为要接触网络,一定要注意不能被坏人骗了,有情况及时和老师,爸爸妈妈联系。
二(7)班李青辰:通过检察官阿姨的介绍,我学会了很多在网络中保护自己的方法。比如:不能贪图便宜;时刻保持警惕,不随意添加陌生人,更不能泄露私人信息;遇到要求转账的时候,一定要打电话确定对方身份……
二(8)班戴岳成妈妈:俗语说“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”,我们不能去做非法之事,但是不能被不法之人利用。类似没有公德心隐瞒行程、肆意传染新冠病毒、破坏人民为抗疫所做的努力等作为不可取。我们需要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,为抗疫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,开学后更要做个遵守校规的好孩子,勤洗手多通风,小口罩戴戴好,争取早日迎来抗疫的胜利。
二(19)班唐铭悦爸爸:疫情下隐瞒自己疫区旅居史的人,不只是自私这么简单,根本就是在犯罪;疫情下,编造、散布和传播不实消息,是在不安的人们心中激起更多不安,占用更多公共资源。都说疫情就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百态人生。疫情也照出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违法行为,充实了法制教育课上的例例反面教材;不管疫情如何,生活还得继续。犯罪分子可不管什么样的生活,照样无孔不入,而法律,依然无微不至地保护着我们。孩子还小,在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一系列法治活动中,尚处于刚刚接触法律的环节。让孩子了解法律,是让孩子像在家守规矩,在校守纪律一样,心有所戒、行有所止;大人带孩子了解法律,也是提醒自己,心中常带“高压线”,行事不越“底线”。
三(1)班曹雯岚:今天观看了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给我们上的疫情小课堂——《复学前的第一课》,我才知道,原来看似平安的背后,还有些不法分子在这非常时期出来捣乱违法。最让我生气的是这些不法分子居然通过网络进行诈骗。由于疫情原因,网络成为大家沟通外界的工具,大家用网络上课,用网络购买生活用品,用网络和亲人联系,那些不法分子就乘虚而入,编辑假信息进入大家的网络群来骗取大家的钱财:有个人冒充老师进入班级群,骗取学生家长的钱财,还有个人进入小区的团购群冒充团购人员骗取他人的钱财,这些不法分子等钱骗到手后就立马退群,逃之夭夭。这些人太可恶了,在这非常时期不知道给国家给社会做点贡献,反而出来做这些害人违法的事情。我想如果这些不法分子把骗人的精神头用在抗击疫情上那该多好!
三(3)班刘景天:看了栖霞区法院精心给我们准备的法制教育课,我和哥哥第一次深刻感受到在这次全国抗役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要性,虽然个别人在抗疫期间扮演着小丑,也有的人涉嫌违法犯罪,但是在国家领导人的英明指导下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还是很快地战胜了疫情。现在我们在小区里都可以自由进出了,我和哥哥也可以跟爸爸妈妈去超市,甚至在公园的草坪上玩耍了。更开心的是我们马上就可以背上心爱的书包,戴上鲜艳的红领巾高高兴兴地上学了!
三(4)班陈乾佑妈妈:人类的灾难史,总萦绕着谣言的灰暗身影。利奥·波兹曼在《谣言心理学》写道:灾难时期,民众确实比平时,更易轻信谣言。对于未经证实、非官方发布的信息,我们要像本课堂所言:不评论,不传播,不要成为谣言的帮凶,更不要造谣。这是我们在所有灾难中需习得的技能。比起大量知识的武装,培养自己与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,更为重要。当一个人成为自己思想的主子,才避免被大众舆论的洪流挟裹、被别有用心的谣言惊扰。
三(13)班吴嘉瑞:疫情还没有结束,尤其是现在我们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,虽然国内新增病例已经基本清零,但是国外输入病例还在不断增多。今天检察官阿姨和我们分享了疫情期间哪些行为能造成犯罪,首先“刻意隐瞒新冠病情及行程信息,造成严重后果,导致多人感染或隔离”会构成传染病防治罪,其次散播虚假疫情信息,也会妨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。我不禁想起,我的表叔目前正在英国读书,这些天在英国疫情肆虐的情况下,家里人都在为他操心,想着如何能帮助他,但是如果他回国,我一定会告诉他,要如实上报自己的行程和信息。我还会告诉爷爷奶奶,不能随意转发一些未经官方核实的信息,他们年纪大了,有时候缺乏安全意识,而我一定要经常把这些学到的安全教育知识和他们分享。
四(4)班曹一诺:这堂法治课虽然不长,但引发了我一些思考。第一,我们本身要明辨是非,不能做触犯法律的事情;第二、我们平时也要留意身边发生的新闻,读书补充常识,遇事提高警惕,避免上当受骗。
四(5)班夏蔚然:通过课程中几个案例的学习,我受益匪浅。作为一名中国公民,我们要遵纪守法,增强法律意识,首先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不瞒报,不做任何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同时不信谣,不传谣,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。在网络购物的时候,要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及外卖平台,谨防诈骗。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防范起来,犯罪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。
四(9)班王慕然:因为病毒,我们的开学时间一再廷迟,现在定在清明后。等到开学后,我们也不能放松。上学后要全程戴口罩,一般是医用外科口罩、N95口罩;还要保持手部卫生,勤洗手;也不要摸口、鼻、眼等;还得缩小活动范围等;如出现症状,要及时去医院。
五(1)班王子宁: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小学生很遥远,其实,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,在我们每天生活的点滴之中。作为新世纪的少年儿童,我们应该做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五(5)班杨瀚泽:我们是新时代的遵纪守法小公民。不论在疫情期间还是非疫情期间,都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,知法懂法,我也会积极宣传和践行我所学到的法律知识。希望检查官老师能在以后继续给我们讲授法律小知识!
五(6)班李铄宸:课上,检察院的工作人员,为我们解读在防控疫情期间,有一家五口人从重点疫区武汉返回河北,故意隐瞒返乡事实的案例。由于他们的自私,不但对自己不负责,也对他人造成危害,他们一家五人导致509人被隔离。我原以为他们这种行为,只是道德上的犯罪,口头教育就行了,但当我听了这堂法治课后,才知道,他们这家子的行为,已经触犯了法律,并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处罚目的,主要是让大家都要去遵守法律法规,毕竟我们人类为了这场战役,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。现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,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尽早打赢这场“战役”。
六(4)班杨舒怡:通过《栖霞区检察院法治教育课》,我明白了如何保护自己,以及身边的亲戚朋友,也更加了解疫情。在疫情期间,我一定会避免感染,健康、开心地回到学校。
让我们静静守候,守得春暖,守得云开,守得向阳而行,奔向书生琅琅、生机勃勃的校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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