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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

浏览数量:22     作者:南京市金陵小学仙林湖校区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16-09-23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


  1. 普通话规范制度

  1. 热爱祖国语言文字。
    2.
    说标准普通话,不夹带方言,不转变语音、语调。
    3.
    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,课堂发言,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。
    4.
    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。

  1. 规范字使用制度
    1.
    作业书写规范,减少错别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)
    2.
    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。
    3.
    手抄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
    4.
    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,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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