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数量:14 作者:南京市金陵小学仙林湖校区 发布时间: 2023-12-04 来源:本站
红枫尽染,冬意渐浓。12月4日上午,金陵小学(仙林湖校区)二年级全体师生在操场举行了第十四周升旗仪式。本周升旗仪式由二(16)中队主持,升旗仪式共分为三个环节。
【升旗仪式】
首先,来自二(16)中队的主持人陈梓鑫同学铿锵有力的宣布升旗仪式开始,出旗,在雄壮的歌声中,仪仗队迈着矫健的步伐走来。今天的升旗手是来自二(16)中队的刘铭朔同学和杨彦茗同学。刘铭朔同学遵守纪律、乐观开朗,乐于助人。杨彦茗同学礼貌友善,学习态度端正,追求进步。他们是班级同学们的好榜样。
【新闻播报】
接下来新闻播报员骆玥希同学播报上周学校重要信息。
新闻一:11月25日下午,在2023年栖霞区“小小朗读者”评选比赛中,金小和园、仙林湖、广志路三个校区6名代表进入决赛,其中3位代表荣获“十佳小小朗读者”称号,另外3位代表荣获“优秀小小朗读者”称号,金小教育集团荣获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新闻二:2023年11月,金陵小学在2022—2023学年栖霞区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评估等多项评比中获奖。其中,素质教育质量评估荣获一等奖一项、优秀奖三项,校园标准化建设荣获二等奖,三个校区多个班级和教师荣获先进班集体、优秀班主任、教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。
【国旗下讲话】
最后,二(16)中队的王泓成同学进行国旗下讲话。
尊敬的各位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早上好!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。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《法治伴我行 争做守法小公民》。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,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,其中有健康的,有不健康的,你们是否能分辨清楚呢?同学们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。法律是至高无上的,是不可侵犯的,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。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和利益,就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。只有遵纪守法了,才能保护好自己。
这里,给大家讲一个关于不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事例,题目是走路也要有“规矩”。这里的“走路”是讲过马路时应该如何走。有的同学在马路上追逐玩耍、擅闯红灯,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。南京某小学的二年级的王同学就因为这样缺乏法律意识,导致自己失去了一条腿。
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,但是他没有用在学习上,而是用在了调皮捣蛋上,喜欢争强好胜,有事没事惹一下同学,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,损坏公共物品,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等等,这些不好的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,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所以,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,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。
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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